公共经济学之三

课上老师讲区分一个产品是否为公共产品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道路在拥堵前,一个人对道路的消费不妨碍他人同时享用,也不减少他人的消费数量,具有非竞争性,并且道路是不收费的,具有非排他性,这时候属于公共产品,但是拥堵之后,就有了竞争性,并且由于有的路口就会限制出行,有了竞争性,就变成了私人产品。由于不同的形势,由公共产品转换成了其对立面的私人产品,这也说明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一切事物的界限都是有条件的、可变的,任何事物或现象都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这给了我一些启示,我们不能够僵化地去思考和看待问题,而是要结合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的去思考。公共经济学中的合成谬误和分解谬误也非常具有哲学上的意义。合成谬误讲对个体而言是正确的事情对总体而言可能未必正确,分解谬误讲整体或集合具有某种性质,局部或元素未必具有此种性质。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就启发我们思考问题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局部,要有一个大局观,从整体上高屋建瓴的去想问题,从而不会被局部的现象所迷惑。
这节课老师提出了一个思考题,为什么要禁止赌博和贩毒?对于赌博,我想,首先在赌博的过程中并没有新的产品产生,参与赌博的人的心态都是不劳而获,希望靠运气来赢钱,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影响经济的发展;另外,赌博会产生不稳定的因素,影响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从而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对于贩毒,最重要的是毒品对人体有害,一旦成瘾,很难以自拔,从而沉溺于毒品,而不参与经济社会生活,从而会影响社会的发展。因此要禁止赌博和贩毒,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根本原因就是它们不会带动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危害到经济的发展。